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

精神病医院

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处阜阳市第三,是集医疗、教学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公立医院。建院以来,医院始终与阜阳市第三人民的健康需求同频共振,历经数代医务工作者接续奋斗,由初创时期的简易诊疗场所,逐步发展壮大为如今学科齐备、功 [详情]

电话: 0558-2256033
地址: 安徽省阜阳市文兴路2号

药剂科

1.药剂科在院长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、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处方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本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,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,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,负责组织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。2.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、技术操作规程、岗位责任制和药品质量控制系统,加强药品质量管理,执行药品监督、检查制度,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。3.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药学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,并予以实施。4.根据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以及医疗需要,采购质量合格的药品。5.加强药品质量管理,成立药品质量管理小组,建设健全药品质量监察网,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,保证临床用药安全。6.严格执行毒、麻、精神药品、放射药品的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,认真执行药品出入库验收、检查制度,坚持药品在库保养检查制度,每季度定期执行药品库存盘点制度。7.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坚持药品调剂、发放、双签字、核对制度及药品分装工作制度,避免发生差错。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不合格处方。8.加强药品价格管理,认真执行相关物价政策,定期查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。9.积极开展药学服务工作,宣传用药知识,促进合理用药。10.承担实习、进修人员的带教工作,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,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,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。11.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工作,尤其一类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麻醉药品和易燃易爆药品的安全管理工作,严格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虫、防潮、防鼠工作,并责任落实到人。

专家风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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